学校举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题培训讲座暨法治联络员培训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学校工作部署,10月13日下午,学校在CB101会议室举办了法治宣传教育专题培训讲座暨法治联络员培训会。学校法治副校长任再生出席会议,全校各部门、二级学院法治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校办公室主任闫玉主持。
学校法治副校长任再生在培训讲话中指出,学校作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要持续深入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学校层面、职能部门、教职工个人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法治工作责任落实,一体化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着眼于学校章程的修订完善、治理结构的优化、规章制度的健全、师生法律素养的提升等方面加强和保障依法治校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各单位法治联络员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在工作、生活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实际问题,带动学校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和法治氛围。
校办主任闫玉对法治工作联络员工作职责进行了讲解和说明。要求法治联络员要与学校法治工作机构加强联动协调,当好本单位领导的法治参谋助手,落实学校“八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当前正在进行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复核工作。
最后,思政部部长马晓英副教授对与会人员作了“学习民法典,培养法治思维”的专题培训。她从法理、历史、案例等方面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讲解了民法典概述、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特征、民法典的亮点等方面的内容。她希望大家通过对民法典的学习,要注重保护师生的个人信息,维护师生的隐私权,保护师生的人格尊严,在教学科研工作中遵守伦理和道德底线,注意职务代理的权限,在工作中强化运用法治化思维。
与会人员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增强了法律底线思维,要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加强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培训的有关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做出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