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启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奋发向上,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的相关要求,我院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2022届高职专科及五年制专科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的3%推荐。评选条件如下: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7.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由班级、院系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综合考察,两轮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进行复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