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好入团“第一粒扣子”:第十六期入团积极分子集中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入团积极分子的组织纪律观念,筑牢思想根基,2026年6月10日,艺术与设计学院团委在12-102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邀请校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赵希豪担任主讲人,第十六期入团积极分子全体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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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在培训中指出,团的纪律是团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团在党领导下的团结统一、完成党赋予职责使命的根本保证。他结合《条例》的“章—条”两级架构,系统介绍了总则、违纪与纪律处分、团纪处分运用规则、对违反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法犯罪团员的团纪处分及附则等六章共六十一条内容,帮助学员们全面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与制度安排。
培训重点围绕团纪处分的种类及受处分后的影响展开。赵希豪详细讲解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处分形式的适用情形及其对团员政治生活的影响。他强调,受到团纪处分的团员,当年教育评议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取消当年团内评选表彰资格,二年内不得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处分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特别是受到开除团籍处分的,原则上不得重新入团。
在“负面清单”部分,赵老师结合《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四十条,逐一解读了团员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他指出,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歪曲历史和团史、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材料、信仰宗教并参与煽动活动、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或实施网络暴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均将受到严肃处理。他还结合疫情期间造谣、网络暴力、违背公序良俗等典型案例,提醒学员们要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增强辨别能力,做到心中有尺、行有所止。
在《条例》与法律、党纪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衔接部分,赵老师强调,团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行政处罚的,团组织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团纪处分。他通过酒驾、醉驾、校园违纪等具体情境,区分了不同情节下处分方式的差异,特别指出对初犯、认错态度良好的团员以教育为主,但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团干部或团员,将从严处理。
赵老师最后勉励全体入团积极分子,要主动学习团规团纪,养成纪律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做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模范,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他希望大家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真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打下坚实基础。